古代海外華人的“超國民”待遇
古代的中國人到了海外境遇怎樣,是像近代那樣寄人籬下、飽受欺凌,還是真的擁有與“天朝上邦”相稱的地位呢?我在元代的《島夷志略》中看到一些記載,說在真臘等地(今柬埔寨與越南南部),當地人殺中國人需償命,而中國人若殺了當地人,則只需要罰金抵罪,“國人??殺唐人則死。唐人殺番人至死,亦重罰金,如無金,以賣身取贖”。從這種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可以看出,當時中國人的地位是非常高的。一個中國人,大概只要憑他的天朝冠服,就能享有法律上、地位上的特權,放在今天,恐怕也就只有傳說中的“美國護照”可以實現了。
那個時代中國人在海外的地位,并非是靠征戰強索而來,而是來自于異邦人對中國發自內心的敬畏。據元代《真臘風土記》記載,淳樸的真臘人,對中國人頗為敬畏,“呼之為佛”,一見到中國人就趴在地上頂禮膜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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