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道金牌之后
標簽: 歷史拾遺
南宋紹興十年(公元1140年)八月初的一天,一支兩千人左右的騎兵隊伍,正匆匆行進在廬州城外的大路上。忽然,一名風塵仆仆、氣喘吁吁的驛卒從隊伍后方趕了上來,隨身還攜帶著一道一尺多長的朱漆木牌,牌上八個漆金大字在初秋的陽光下亮的刺人眼目:“御前文字,不得入鋪”。
這是當時最高郵遞速度的“金字牌急腳遞”,通常只用于傳送皇帝親筆下達的緊急詔令。然而對于眼下這支軍隊,特別是他們所護衛的主帥岳飛來說,這個著名快遞標志,最近實在是見的有點太頻了:要不是上月二十日一天內,連續接到十二道這樣的金牌急遞,他此刻應該已經身在黃河之北指揮大軍掃蕩金軍殘敵,何至于滿懷哀痛的奔波在江南道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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